森林学校理念有六条原则,经英国森林学校联盟同意并于2011年被森林教育协会强制执行。
原则一:森林学校是一个长期性的过程,在林地或自然环境中举行定期举行经常性课程,而非一次性的简单逗留。计划、改编、观察和评估是森林学校的固有部分。
- 森林学校应定期举行,最少每隔一周,一定持续时间内,参与者相同,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包含各种季节。
- 森林学校的规划结构,是基于学生和老师直接的共同协作和仔细观察。其结构应当清晰展示学习进程。
- 任何培训课程的最初阶段都应确立身体和行为界限并作出初步观测,以便为接下来的项目做基础。
原则二:森林学校应该位于林地或者自然环境,帮助学习者建立和自然的联系。
- 虽然林地是森林学校的理想环境,一些树木不多的地方也可以帮助完成良好的森林教育。
- 林地可以很好地满足森林教育计划和学生的需求,为他们提供探索和发现的空间及环境。
- 森林学校项目应当对自身的生态影响进行持续监测,并拥有经过土地所有者/管理者、从业者和学生共同认可的、持续性的场地管理计划。
- 森林学校旨在通过定期的亲身体验建立与自然的联系,以便在从业者、学生以及更广泛群体中建立一个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的对环境的态度和做法。
- 森林学校利用自然资源来启迪学生,激发思想、点燃内在热情。
原则三:森林学校旨在促进所有参与者的全面发展,培养坚韧、自信、独立和富于创造力的学生。
- 在适当情况下,森林学校的领导者将把森林学校的体验与家庭、工作或者学校教育联系起来。
- 在适当情况下,森林学校计划致力于培养学生的体格、社会、认知、语言、情感和精神等多方面能力。
原则四:森林学校为受训者提供在环境和自身条件适合的情况下、可控的风险体验。
- 森林学校旨在帮助受训者建立内在热情、积极的态度和/或兴趣。
- 森林学校只在适当的时候才会采用工具和火,并且需要达到风险测评的基准线。
- 任何森林学校的体验都遵循由从业者和受训者共同管理并根据受训者的程度量身定制的风险收益程序。
原则五:森林学校由有任职资格的森林学校从业者运营管理,从业者需不断发展其职业技能。
- 森林学校由有任职资格的森林学校从业者运营领导,从业者至少具有森林教育资格三级认证。
- 从业者/成年人与受训者数量应维持在较高的比例水平。
- 在森林学校帮忙的从业者和成年人应接受相关的核查,以确定他们适合同幼儿、青少年及弱势群体进行长时间接触。
- 从业者需要有现代急救资格,包括儿科(如果合适的话)及户外方面的知识。
- 森林学校必须有相关的工作文件支持,文件需包括所有运营森林学校所需的方法和程序,并需明确职员和志愿者的角色和职责。
- 森林学校的领导者必须是一个善于反思的从业者,应当把自己也视为学习者。
原则六:森林学校通过一系列以受训者为中心的程序,创建一个学习和发展的团体。
- 森林学校采用以受训者为中心的教学法,这种方法能够很好地回应受训者的需求和兴趣。
- 从业者建立教学模式,并通过小心的计划、适当的对话和关系的建立来推广这种模式。
- 玩耍和选择是森林学校学习过程的固有部分,在森林学校,玩耍被认为对于学习和发展至关重要。
- 森林学校为所有学习偏好和性格提供激励。
- 反思性实践是每个课程的特征,它们可以保证受训者和从业者看到自己的成绩、发展情商并为未来做计划。
- 从业者的观察是森林学校教学法的重要元素。通过观察,可以帮助构建并定制学习体验和发展。